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并不复杂,大致分为申办、受理、核实、领证四个步骤,在办理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提交申请表,手续齐全工作人员就会受理,很快就能领取证件,但对于部分初次办理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麻烦的过程,为了节省大家的时间,以下整理详细的办理指南。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即可向对应地区的街道计生办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之后,先关工作人员即可受理,只要材料齐全办理时间很短,流程简单,具有如下。
1外出育龄人员到生育管理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领取《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证明》;
2前往生育管理所在地镇乡计生办经过审核后,即可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针对不同的情况,那么申办婚育证明的材料也就不同,首先申办人需要按要求填写申领表,然后根据以下的两种情况准备相应的手续。
非上海户籍办理需提供本市有住所证明
1上海户籍1本人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一张免冠照片;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供)。
2来沪人员非上海户籍的人员办理婚育证明时除了要提供以上的基本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户籍地镇(乡)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在本市有住所证明(租赁房屋或者拥有产权房等证明)或者在本市有稳定职业证明(工商登记、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雇佣关系证明等)。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象为18-45岁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在外出前需要前往有关部分进行办理,并且准备好相应的材料,避免来回跑,具体所需材料如下:
已婚女性需持结婚证办理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准备好材料后,需要填写对应的申请表,如果存在代办婚育证明的情况,那么则在携带好代办委托书已经代办人的身份证,一切准备就绪后,就可以到对应部门办理了。